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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对涉华镀铝锌板材作出反倾销终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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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1223日,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韩国和越南的镀板材(Flat Rolled Product of Non-alloy Steel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 and Zinc)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决定对中国、韩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,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.18%18.88%,韩国为9.98%34.94%,越南为3.06%37.14%。该措施从20201212日起生效,至20251211日终止,有效期为5年。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为7210.61.11007210.61.12 007210.61.19007210.61.91 007210.61.92007210.61.99 007212.50.23 007212.50.24 907212.50.29 107212.50.29 90

2020317日,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,应马来西亚国内企业NS Bluescope Malaysia Sdn. Bhd.提交的申请,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韩国和越南的镀铝锌板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20814日,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韩国和越南的镀铝锌板材作出反倾销初裁,初步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.17%37.14%,决定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等同于倾销幅度的临时反倾销税。该措施从2020814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120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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