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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地区对中国大陆热轧扁钢作出双反终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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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7月12日,台湾地区财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,对原产自中国大陆的进口热轧扁钢(CertainFlat-rolledProductsofStainlessSteel,Hot-rolled)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:鞍钢联众不锈钢有限公司、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、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、威海国际有限公司、广东吉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、上海JFE商事会社、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、广东广新钢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大陆全部生产商/出口商的补贴幅度均为43.86%;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及其出口商上海JFE商事会社倾销幅度为26.68%,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/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2.58%。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21911、721912、721913、721914、721921、721922、721923、721924、722011、722012。

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意见,地址:台北市塔城街13号。

2018年4月16日,台湾地区对中国大陆热轧扁钢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。2019年5月20日,台湾地区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作出双反初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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