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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对华H型钢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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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1031日,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716/ QD-BCT号决议,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产品(越南语:thép hình chữ H)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,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9.30%29.17%反倾销税(税率详见下表),有效期为20201025日~202295日。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.33.117216.33.197216.33.907228.70.107228.70.90

2016105日,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称,应浦项制铁越南棒型材厂(POSCO SS VINA)于201677日提交的申请,决定对原产于中国(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)的H型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越南工贸部分别于2017821日、24日签发第3283/QD-BCT号、3299/QD-BCT号决定,决定自201795日起对税号为7216.33.007228.70.107228.70.90的中国H型钢产品采取正式反倾销措施。20191227日,越南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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